学生医疗保险说明

2013-12-06 09:32:00


  为了让大家对此保险项目有一个更加清楚的了解,下面,我对此保险项目做一个简单的介绍:
  一、关于保险责任方面的简要说明:
  1.意外死亡: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死亡,按保险条款约定赔付保险金。(5000元)
  2.意外伤残: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且自遭受义务伤害事故之日起180天内导致残疾,依据条款规定的《残疾程度与给付比例表》,按照保险金额及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5000元)
  3.意外医疗: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实际支出合理医疗费用,依据条款约定赔付意外医疗保险金。被 保险人如果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只承担合理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累计给付金额以意外医疗保险金额为限。(门诊5000元,住院5000元)
  4.住院医疗: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于保单生效(续保者自续保生效)90日后因疾病,经医院诊断必须住院治疗,就其实际支出的床位费、手术费、药 费、治疗费、化验费、放射费、检测费等合理医疗费用,依据条款约定赔付住院医疗保险金。被保险人如果从其他途径获得补偿,只承担合理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 任,累计给付金额以住院医疗保险金额为限。(5000元)
  6.具体意外医疗及住院医疗报销比例,详见条款。
  二、服务承诺及理赔流程
  1.专人负责、上门服务。
  2.1000以下的医疗费,公司收齐理赔材料,三天内结案
  3.需要调查的疑难案件,7天内完成调查。                
  四、保险条款及收费标准
  每人每年人民币50元,按照学制一次交清。
  五、附保险条款共三款。
                                 
                     杨晓燕  13001881218  18931195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