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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第三届“懋华杯”文艺作品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相关部门、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要求,厚植学生职业理想,激发专业学习热情,引导学生将个人成长与职业发展、行业需求相结合,提升学生职业素养与综合人文素养,进一步丰富校园文化生活,深化学校德育美育与职业教育融合发展。现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第三届“懋华杯”文艺作品评选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题

锚定职业理想,笃学精技砺能

二、目标

深入贯彻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相关要求,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职业观、价值观,明确专业学习方向与职业发展目标。激发学生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兴趣和对未来职业的探索热情,提升专业认知与职业规划能力。营造志存高远、崇技尚能、勤学善思的校园文化氛围,推动校园文化建设与职业教育深度融合。

三、主办部门

基础课教学部、教务处、马克思主义学院

四、协办部门

二级学院

五、组织机构

设立组织委员会,由主办部门有关领导、教师组成,负责本次活动各项工作的组织开展及评审工作。

六、作品征集时间

202647——2026420

七、参加对象

我校全体在校学生

八、作品要求

1.参赛作品分为三大类:书画类、朗诵演讲类、歌舞表演类。作品应紧扣主题,内容健康向上。

2.书画作品提交纸质作品(作品背面右下角用铅笔写明作品名称、班级、姓名、联系电话),无需录制视频。

3. 朗诵演讲类、歌舞表演类需提交视频,文件名为“类别+作品名+第一作者姓名”,作品时长为 3—10分钟。

4. 每名学生最多可参与个人和团队作品各 1 个。每个作品限一名指导教师。每位指导教师限报送1-2个参评作品。

5. 视频录制要求:作品应为2026年新录制创作的视频,高清1920*1080 横屏拍摄,格式为MP4,图像、声音清晰,不抖动、无噪音。视频作品不得后期配音。视频开头以文字方式展示作品名称、学生姓名、指导教师、所在学院与班级等内容。

九、组织形式

活动分为初评和终评两个阶段,初评由各二级学院及部门自行组织进行。

各二级学院及相关部门初评后可报送书画类、朗诵演讲类、歌舞表演类作品各5个,总数不超过15个,并于 420日前将《作品汇总表》(见附表)及学生参赛作品发送至相关负责老师。(注:不接受学生个人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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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奖项设置

奖项按照作品类别分为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三个等级。一等奖不超过作品数量的10%,二等奖不超过作品数量的20%,三等奖不超过作品数量的30%。另设优秀组织奖、优秀指导教师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