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结合我单位2026年招聘工作人员计划和岗位空缺情况,拟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制定选聘公告如下:
一、选聘单位基本情况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是经河北省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高职院校。学院办学底蕴深厚,由1949年建校的石家庄铁路运输学校、1956年建校的石家庄铁路司机学校整合组建,构建了以全日制大专教育为主体,成人教育、职业技能培训鉴定为补充的“一体两翼”办学格局,也是河北省唯一一所省属技师学院挂牌院校。
学院办学规模完善,下设11个教学机构,开设51个招生专业(含方向),聚焦轨道交通、智能制造、航空运输、人工智能等领域,建成九大特色骨干专业群,全面覆盖轨道交通全产业链。专业建设成果突出,铁道交通运输管理专业获评全国职业院校交通运输大类示范专业点,铁道机车运用与维护专业群为省域高水平专业群,人工智能技术应用专业先后获批国家级、省级多项育人及人才培养专项项目。
学院硬件实力雄厚,建有全国唯一由国家发改委、人社部、河北省政府三方联合投资5亿余元打造的国家级职业技能公共实训基地,涵盖六大实训中心与五大配套功能区,年社会培训能力可达20万人次。
学院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5万余人,生源遍及全国26个省(市、自治区),招生办学指标稳居全省高职前列。学院深耕校企协同育人,推行多元化人才培养模式,与200余家企业建立合作关系,和国铁集团各铁路局、中铁、铁建等30余家大型轨道交通企业达成长期合作,与北京、太原铁路局开展深度战略合作。毕业生就业率常年保持98%以上,入选教育部全国就业创业百强典型案例。
二、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综合测评、面试考核等基础上择优聘用。
三、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2026年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选聘工作人员5名,具备博士研究生学历,年龄在45周岁及以下(1980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有正高级职称人员,年龄可放宽至50周岁(1975年7月3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详见《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其中专业参考教育部《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专业参考目录(试行)》等设置。
对于取得海外院校学历学位或毕业于国内院校自设学科的考生,如专业名称与岗位要求专业名称不完全一致,学校根据应聘人员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研究领域及毕业院校开具的学科专业证明等材料进行综合研判,严格把握,统一标准,作出决定。
凡涉及到年龄、户籍、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2026年7月2日。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四、选聘理由
为破解我校高层次人才储备不足、专业骨干力量紧缺的现状,进一步强化师资队伍建设,全面提升教学科研综合实力与人才培养质量,补齐学科建设、科研创新领域短板,适配学校长远事业发展规划,结合学校实际,选聘5名博士。
五、选聘范围
博士研究生。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通过河北人社网(https://rst.hebei.gov.cn)、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hbgdys.cn)网站等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选聘信息。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本选聘岗位长期受理报名,招录计划额满即停止受理报名及资格审核。面试时间结合报名审核整体情况统筹确定,相关安排以学院官网发布通知为准,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通讯畅通,及时查阅官网公告。
2.报名方式。即日起仅通过电子邮箱(hbgdxyzp@126.com)受理报名,不接受其他报名渠道。报名表可在本公告附件下载。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统一按照“姓名-毕业院校-专业”格式命名。应聘人员发送报名表后,须致电进行报名确认,联系电话:031167690608、87822335。
3.报名材料
(1)《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3)符合岗位条件的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国(境)外学历人员须同步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4)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5)个人业绩成果等其他证明材料。
报考人员须如实填报信息并提交报名材料。因填报信息不实、材料缺失或填报有误产生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行承担。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选聘资格,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资格审查。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对照岗位招聘条件开展资格审查,核验各类证书及证明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本次选聘工作全程,任一环节核查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条件或存在弄虚作假情形的,即时取消应聘资格。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学院官方网站予以公示告知。
已完成教学计划规定课程、各科成绩合格、2026年毕业,但资格审查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人员,可凭学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和有关证件材料参加资格审查,至2026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或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的,或证书与证明材料不一致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
(三)测评考核
本次测评考核由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建评委会组织实施,考核形式采取试讲、现场答辩等方式进行。评委围绕应聘人员教学能力、学术成果、科研业务水平、过往学习及工作履历等核心内容,从专业素养、岗位适配能力、长期发展潜力三个维度开展全方位综合考评。本次测评考核总分100分,考核合格最低分数线为70分。具体考核时间、考场地点另行通知。
(四)心理测试
对通过测评考核合格人员组织心理测评,测试结果仅作为参考依据,不对外公布成绩。
(五)体检、考察、公示
体检工作由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如考生在妊娠期,放射性检查和部分妇科相关体检项目可根据个人申请待生产后补检。
体检合格的,由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在合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比例内末位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体检人选: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报考残疾人能够胜任职位的残疾人,笔试成绩较高者(以下招聘程序如有需要递补的均按此顺序执行)。
体检、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河北人社网、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招聘单位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拟聘人员名册,连同招聘情况报告及拟聘人员相关证件材料,按程序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对发现的违纪违规行为,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
政策咨询电话:0311-67690608(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监督举报电话:0311-87825919(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纪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908225(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附件:1.2026年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
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
202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