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2023年高职单招报考须知

2023-02-22 09:24:00


一、招生范围和报考条件

  1.已通过2023年河北省普通高校招生报名且符合我院招生条件的考生。

  2.思想政治品德符合教育部有关规定。

  3.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要求。

  4.机电一体化技术(中外合作办学)、铁路物流管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是学院与德国比勒费尔德中等企业应用技术大学合作举办的国际合作班。

  5.民航运输服务、民航安全技术管理、航空地面设备维修、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属于学院校企合作联合设立的二级学院(航空学院)的合作办学专业。

二、录取规则

  1.对于进档考生如有一项缺考,学校不予录取。

  对于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可申请在相同或相近专业免试录取。

  2.对相关科目无加试要求;对进档考生无加分、降分要求。

  3.对于成绩相同进档考生的录取办法和对拟录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对于进档考生,采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按总成绩依次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同分考生排序规则:“统考”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基础考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对口”考生成绩相同时,依次比对数学、语文、专业能力测试、技术技能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总成绩。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和航空学院合作办学专业只招收有专业志愿的考生,且不接受专业志愿以外的其他合作办学专业调剂,即:进档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时,即使考生服从调剂也不会被调剂录取到所填专业志愿以外的其他合作办学专业。

  4.集中志愿录取有缺额时进行一次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与一志愿录取规则相同。

三、收费标准

  1.学费标准:普通专业学生5000元/年;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生14000元/年;合作办学专业考生学费以省发改委批复为准。

  2.执行国家的学费减免或资助政策。

四、单招考试时间安排

1.已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需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登录“河北省高职单招服务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以下简称“单招平台”)进行网上报考和选择考试类(请认真考虑后再进行网报,一旦选择考试类并提交后无法更改)并及时向相应考试类牵头院校缴纳考试费。

考生(含技能拔尖免试考生)报考时需准确填写本人录取通知书邮寄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话直到入学报到前不能更改)。

2.完成报考缴费的考生,根据“单招平台”提示时间,登录单招平台(网址:http://hebgzdz.sjziei.com))下载并打印准考证。请认真阅读准考证注意事项,按要求和时间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准考证等有效证件和所需考试用品按时到达指定地点进行考试。

3.有意愿报考河北轨道运输职业技术学院并符合“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录取”的考生,须于2023年3月6日9时至3月9日17时前,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交到我院招生办(宁安路校区9号楼109室)。

4.具体考试时间以各考试类牵头院校公布的考试实施方案为准。

5.各牵头院校于2023年4月15日前向社会公布考生成绩及成绩复核方法,按时受理考生成绩复核申请。

6.高职单招实行平行志愿填报方式,设集中志愿和一次征集志愿。考生在牵头院校规定时间内登录“单招平台”填报志愿,每次填报志愿可在同一考试类中选报5所院校,每所院校最多填报6个专业,不得跨考试类填报。

  集中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4月17日9时至19日17时

  征集志愿填报时间:2023年4月23日14时至24日12时

  集中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4月23日14时

  征集志愿录取结果查询时间:2023年4月26日9时


招生咨询电话:0311-87088807、87817776、87813028、87816270

中外合作办学咨询电话:0311-86935792

航空学院咨询电话:0311-67033000、13081057777